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编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助、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甲、乙双方现共同合作经营一家米线肉夹馍店,甲方提供该店内的品牌、技术以及店内重新装修和所有设备的费用。乙方提供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二环南路西段,光大新居一排三号的门面房一间,此门面房现由乙方承租用于经营餐饮店,因乙方预将此房转让,因此将该房转让费作为投资,与甲方共同合作。经营米线肉夹馍店。
二、乙方以所承租的门面转让费作为投资。此门面转让费定价为_______,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不参与店内任何经营管理和决策。仅作为投资方对本店内的经营纯利润所得,按比例进行利润分成。
三、本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现租赁的门面房房费为年结,现剩余房费以乙方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日期为限期,本年度房费到期日为2022年7月19日止,该房屋租赁费用为9500元/月,剩余房费共计________,现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时间按照如下约定:
四-1、第一次房屋租金支付时间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四-2、第二次房屋租金支付时间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四-3、第三次房屋租赁支付时间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五、因该门面房的所有权人并不是乙方,故以乙方名义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非因甲方的原因,房屋所有权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或者变相终止继续出租该门面房,致使甲方无法经营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用三天时间,负责将该店内所有的设备,包括厨房设备以及桌椅板凳、墙面装饰等全部清空,并负责结清本合同签订生效前产生的水、电、物业及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空房屋后,甲方开始对店内进行内部装修。
八、所有装修费用以及店内设备费用累计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
整)由甲方负责支付。装修时间为一个月。在装修期内,所产生的房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九、甲方在该店装修竣工开始正常营业之日算起。乙方与甲方的利润分成为
2 : 8。即乙方分得当月纯利润的20%,甲方分得当月纯利润的80%。甲方自正常营业当月起利润逐月累计。当利润累计达到甲方开店时的装修费用之时。此利润分成比例结束。同时,从次月开始。甲乙双方的利润分成按双方3 : 7计。即。乙方分得纯利润30%,甲方分得纯利润70%。
十、甲方有义务在当天门店关门之时。将当天营业额。以电子传输形式发送至与乙方合作群体内。如出现特殊情况,店内繁忙之时。营业额照片发送可推后几天。店内当月营业额、利润合计。每月底30号核算一次,利润分成,按每季度三个月结算一次。
十一、在经营期间,该店如出现经营困难。无法经营的状况。需要退房。甲
方提前3个月告知乙方,此合作合同终止。该店的品牌归属权和使用权由甲方收回,此后乙方有权三个月内随时转让该店面。甲方协助,转让费由乙方收取。
十二、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该房屋租赁费,以及店内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三、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由于该门面房租赁费用为年结。所
以在该房屋本年度房费到期之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之后。由于第二年起。每年度房费由甲方承担,所以自2022年7月20日之后。每月在结算费用之时。当月房费由甲方直接扣除收取,
十四、次年度及以后的房屋租金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在场见证及房主方共同确认,合同继续履行。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之后。乙方有权转让房屋及房屋内部设备等物件。如若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结合当时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合同
十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六-1、在正常经营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
途。经乙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十六-2、在合作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该房屋的。
十六-3、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洪水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六-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变更本合同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
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其他约定: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与房主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做为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