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泥 购 销 合 同
供方:****商贸有限公司
需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市
合同签订时间:2020-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编》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 产品规格型号、商 标、计量单位、水泥价格、购买数量如下:
规格
型号 |
商标 | 单位 | 出厂价(元/吨) | 货源地 | 数量(吨) | 合同期限 |
M32.5袋装 | 吨 |
|
**水泥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2020.10.08-2021.10.09 |
1、本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对合同价格以及需方已办提单尚未提走的余量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以调价单为准)。
2、如供需双方对价格调整协商不成的,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应水泥,供需双方结清实际发生的款项后,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3、水泥发票由供方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结算方式: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三、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以款到供方账户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六、办理方式:需方应按计划均匀购货,每次购货前,需方应提前48小时向供方出具盖有需方单位印章的书面《需货通知书》,内容包括:数量、品种、需货具体时间、 收料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供方以此为依据办理发货手续。
七、计量标准:以供方出厂磅单为准。
八、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07标准。
九、验收标准及质量异议期限:供方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为依据,需方委托供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如需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90天内向供方书面提出,需方对有异议的产品应妥善保管,经供方书面确认后,供需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为了规范市场和承运单位的行为,有利于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供需双方按月度对账一次,对水泥品种、发运量、收货量、往来款项进行核实,如需方不按时对帐,水泥发生量及往来款项金额以供方出具的数据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责任免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三、解决纠纷方式: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二份,需方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有限公司 需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市**区**路 地址:***市**县***西路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