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出租事项达成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件: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小区2号楼1单元902室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已经予以充分了解,愿意承租房屋。保持现有房屋样式结构随不随意变动。
第二条:本出租期仅为一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为出租房屋开始日期,至 年 月 日为期满。如双方愿意出租承租,需要提前一个月协商达成协议,可延续使用。
第三条:乙方应当交纳房屋押金 元,(大写: ),该押金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金:按月计价,每月房屋出租金为 元,一年共计: 元,从房屋开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交完房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绝不节外生枝刁难付款,造成甲方讨要租金,要诚守信守义,否则引起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租人有权有责任终止执行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
1、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违规活动,进行有损国家和群众利益的事;
2、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转借。
第六条:乙方应当爱护租赁房屋及屋内设施(设备),如果损坏应当赔偿。
第七条:甲方如需自住该房屋,应当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一个月期限搬离该房屋,该房屋和室内物品无任何人为损坏,则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第八条: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费用。
第九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真诚实意另行协商,保持友好情谊,维护共同利益。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房(签字): 承租房(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