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家属院,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1******
被申请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省****国际1栋1509
法定代表人:张***
联系电话:18888888988
申请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14日期间的工资24400元;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游戏制作人工作,自2021年10月开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21年12月14日公司告知大家公司解散,对于工资问题,老板只是给一张欠条,说三个月内偿还,三个月已过老板并没有支付薪资。
被申请人拖欠工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申请!
此致
**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