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房屋买卖需要特确定以下事实:
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 (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为其实际共同所有人。现实际所有人确认从其处所购房产无任何权利和效力瑕疵,该转让行为为双方自由意志的体现。
本次买卖房价为一口价,以后不得以市价溢涨等理由拒绝该合同交易,实际所有人放弃以后溢涨房价的主张权利。
实际所有人不得以合同的无效来对抗购买人,购买人享有房产上市交易时的优先购买权,除非购买人书面放弃该权利并通知实际所有人,该优先购买权可以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实际所有人:
(所有家庭成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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